原木材积表标准,原木材积计算公式

来源:

作者:

2017-08-28

《原木材积表(GB 4814-8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本标准于1984—12—22发布,1985—12—01实施,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局批准,本标准讲述了原木材积表规则的详细信息,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原木材积表是根据各材种原木的长级和径级,通过材积计算公,用表格的形式表现出木材体积的一种做法。只要知道了某种原木的规格尺寸,便可从表中很快地查出材积,使用材积表,不但省工、省时、方便好使,而且所得的材积数字准确,可靠。因此在国内外木材检尺中应用十分普通。

一、计算公式

a. 检尺径4~12cm:V = 0.00007854 L(D+ 0.45L+0.2)2

b. 检尺径 ≥14cm:V = 0.00007854 L[D+0.5L+0.005L2+0.000125L(14 –L)2(D–10)]2

二、检尺规则:

1. 检尺长:

a.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

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

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

2. 检尺径:

a.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

量取方法:

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

≥26cm、且长短径差≤4cm

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

≥26cm、且长短径差>4cm

3. 异形材:

a.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

b.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

c.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

d. 劈裂材:

未脱离:≤10% 忽略不计

>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

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

>10% 采取让尺:让径 按均径计算

让长 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

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 忽略不计

<检尺径 以大头为检尺径 可采取让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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