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令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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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关于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经济区内各相关单位十分关注,以各种形式向我中心咨询。今天下午,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召集全市各区县监管部门召开会议,会上对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原则性解释。
1、停工时间明确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关于“建成区”的定义,经市总队咨询相关部门,给出的解释为“非农业用地均为建成区”,也就是说,目前天津市行政区划内基本都属于“建成区”。
3、虽然《方案》中提到“特许施工资格”,但市建委、市总队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果项目仍要提出申请,市管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报市政府审批;区管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报区政府,再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4、建设单位提交关于特许施工资格的申请时,应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一旦发生违反《方案》要求的情况,如何对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和处理。
5、在施项目停工的,要停在安全部位;按照目前的施工进度,可以预见到10月1日将处于危险部位施工状态的项目,应立即停止施工。
6、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停工的项目,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
7、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停工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提前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8、2017年9月11日至9月30日抢抓工期的,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2017年9月12日
来源: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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